馬可 5:21-43

· 靈修

耶穌又坐船渡到對岸,有一大群人聚集到他身邊;他正在海邊。有一個會堂主管,名叫葉魯 ,也來了,一見到耶穌,就俯伏在他腳前, 再三求他,說:「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,求你去為她按手,使她痊癒,可以活下去。」 耶穌就和他同去。 有一大群人跟隨他,擁擠著他。 有一個女人,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, 在好多醫生手裏受了許多苦,又花盡了她所有的,一點也不見好,反而更重了。 她聽見耶穌的事,就夾在眾人中間,從後面來摸耶穌的衣裳, 因她想:「我只摸到他的衣裳,就會痊癒。」 於是她的流血立刻止住,她覺得身上的疾病好了。 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,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,說:「誰摸我的衣裳?」 門徒對他說:「你看眾人擁擠著你,還說『誰摸我』呢?」 耶穌周圍觀看,要見做這事的女人。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,就恐懼戰兢,來俯伏在耶穌跟前,將實情全告訴他。 耶穌對她說:「女兒,你的信救了你,平安地回去吧!你的疾病痊癒了。」 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,有人從會堂主管的家裏來,說:「你的女兒死了,何必還勞駕老師呢?」 耶穌不理會他們所說的話,就對會堂主管說:「不要怕,只要信!」 於是他帶著 彼得 、 雅各 和 雅各 的弟弟 約翰 同去,不許別人跟著他。 他們來到會堂主管的家裏,耶穌看到一片吵鬧,並有人大聲哭泣哀號, 就進到裏面,對他們說:「為甚麼大吵大哭呢?孩子不是死了,是睡著了。」 他們就嘲笑耶穌。耶穌把他們都趕出去,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, 就拉著孩子的手,對她說:「大利大,古米!」翻出來就是說:「女孩,我吩咐你,起來!」 那女孩子立刻起來走動—她已經十二歲了;他們就非常驚奇。 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,不要讓人知道這事,又吩咐給她東西吃。

葉魯的小女兒十二歲,經血的女人患病也是十二年,這兩位女性在許多地方有些類似,兩者都想好好的活下去,前者是生物的生命快要耗竭,後者是在社會當中的生命以及人的種種尊嚴,都近乎耗竭,因為她的治療長期沒好,連帶影響她各種生活的不方便,在社會當中的不潔淨,以及治療本身帶來的痛苦,這些都讓她的社會生命也將近死去。然而這兩個個案有些不同,前者似乎比較急切,後者比較不需要著急,前者是管會堂的人的女兒,有著父執輩的保護,而管會堂的權利也不算小,至少是個管理職,在會堂裡面也算大的職分,後者是偷偷摸摸的,可以說是在社會底層的,不乾淨的,兩者在身分上有許多差異,即便都是女性,都是人的女兒,都是需要幫助的人,我們好似不得不將這兩個人放在天平上衡量。

而耶穌在面對他們兩個人的處遇也不一樣,耶穌在那個當下先遇到了這個經血的女人,他優先處理了他,不論是這個案子相較於另一個人來說,緊急性和階級,從我們一般人的眼光來看,都相當的不合哩,尤其,他居然停下來,叫這個女人在眾人面前訴說,一改耶穌平常行善不叫人伸張的習慣,甚至拖了更久,以至於主管的女兒都死了。耶穌帶著少少的人過去,在這裡,耶穌卻把大部分的人趕走,只叫少部分的人留下,叫這個女兒起來,並吩咐給他東西吃,不要告訴任何人。

這段經文有很多有趣的細節,不論是耶穌稱經血的女人「女兒」,或是最後為什麼要吩咐給死去—或者睡去—的女兒東西吃,都是值得討論的,我想聚焦在耶穌面對這兩個人時,所做的相同之處。前面那個女人,所需要的是變回一個人,一個在社會上有尊嚴的人,或許可以說,在人前自白,是他最為恐懼,可能也是最為光榮的時刻,他能在他人的眼光中,成為一個不同的人,而主管的女兒我們或許可以想像,是在人前長大,飽受光環的人,然而在這個時刻,面對父親的名聲和社會地位,在他的最為虛弱甚至死亡的時候,所有的人卻是急切地在一旁執行著禮儀,某種程度上,這個女兒也變成真正不受控,被眾人所消費的物品,耶穌所給予他的,是在這個虛弱的時刻,給予他實質的幫助,包含食物,以及不被消費的空間。

我們甚麼時候能在需要的時刻,有個舞台展現自己的價值,也在需要的時候,安靜的面對最為深層的情感和恐懼?我們自己是否也曾在別人需要這些時刻的時候,給予他們幫助和帶領呢?